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央财政将按年度分批次,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方案完善、措施得当、工作推进有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1亿元的奖补资金,支持有关省份进一步深化工作实施。2021年4月15日前,有关省份要将印发的实施方案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备案,未备案的省份不进行奖补。
编辑:姚思寒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央财政将按年度分批次,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方案完善、措施得当、工作推进有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1亿元的奖补资金,支持有关省份进一步深化工作实施。2021年4月15日前,有关省份要将印发的实施方案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备案,未备案的省份不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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