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谈“996”:过劳超时工作违法,强迫和自愿是分界线

2019-05-07 14:15:00来源:你好台湾网

  日前,“996”的说法在网上引发热议。所谓“996”就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这样一种工作方式也得到了马云等投资界大佬的支持。但实际工作人员的反弹还是比较大,认为这可能会影响自己的休息权等。这样的争论其实也反映了当下年轻人的一种普遍想法。

  在台湾,年轻人过劳现象其实也非常严重。像所谓的“996”明显已经违反了大陆的《劳动法》,如果放在台湾,也是违反了台湾的《劳动基准法》。对线上劳工来说,一天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六天,笃定会对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一个人活在世上,他要的不只是一种物质生活的满足,他追求的是一种自己可以有充分的休闲,自己能够享受快乐的家庭,自己能够充实自我,这是大家追寻的目标。

  强迫和自愿是996很重要的一个分界线。劳工为了自己的生活需求需要超额工作,需要加班,只要他是自愿的,而企业也愿意给加班,并依照法律支付比正常工作更高的加班费,这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企业主逼迫劳工超时工作,而且还利用舆论来制造一种所谓超时工作的合理性,甚至刻意地将996与所谓的勤奋工作画上等号,这其实是非常荒谬的,是偷换概念的一种做法。过劳超时工作是完全不对,完全不合理的,也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

  五一劳动节的来历其实恰恰是美国在1877年的时候,全美工人总罢工就是为了争取今天看来是一个劳动者最基本的的权利——八小时工作制,在这种资源的基础上,给予经济和相应的心理补偿,再来谈加班,可能会更实际一点。(根据5月1日中华之声《两岸开讲》栏目整理 时事评论员 邱毅)(编辑 魏倩)

编辑: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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