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福建省漳州市、泉州市成功入选。
编辑:张依依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福建省漳州市、泉州市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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