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020选举投票不得做这些事 违者最高罚500万台币

2020-01-10 16:23: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明天(1月11日)就是台湾2020选举投票日,台湾选务主管部门提醒,投票日当天零时起,不得透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处以50万(新台币,下同)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台湾“中选会”称,自1月1日零时起至11日下午4时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候选人或选举有关的民调资料,亦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投票日当天零时起,也不得透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处以新台币5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台湾“中选会”表示,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选罢法”及公职人员“选罢法”均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的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呼吁政党、候选人、民调机构、所有媒体及民众,都应该遵守“选罢法”规定。

  此外,由于投票日当天不得从事竞选或助选的活动,因此国民党所推出的“钢铁H飞行夹克”,以及民进党推出的某款飞行夹克,都被视为助选活动,在投票当日“不得穿着”。(中国台湾网 李宁)

编辑: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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