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预防并重 厦门法院完善毒品犯罪综合治理

2020-06-25 07:23:00来源:你好台湾网

  你好台湾网厦门6月25日消息 (记者 吕贝娜)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近期厦门市两级法院陆续对一批毒品案件进行开庭、宣判。6月24日上午,梁某春、陆某杰犯贩卖、运输毒品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一人无期徒刑、一人有期徒刑15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众通报厦门市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情况

  随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公众通报厦门市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情况。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远介绍,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厦门市两级法院新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91件260人,审结219件36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受理数下降15.8%、审结数上升4.3%。李志远表示,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网络化特征日益凸显,大宗毒品交易更加突出,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在校学生毒品犯罪日益增多,涉外毒品犯罪出现新特点。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厦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持之以恒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近年来,随着手机通讯、支付手段、快递物流的快速发展,借助网络平台便捷联系、便捷支付成为毒品犯罪的新手段。2019年6月以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审毒品案件中,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占结案数的45.5%。犯罪分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与买家接洽、商谈,而后使用电子支付平台收取货款,个别案件还使用比特币作为毒资,再利用快递物流渠道伪装成邮寄毒品或样品,实现更加彻底的“人货分离”;还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以售卖保健品、药品的名义贩卖新型毒品,他们利用公众对披着“药品”外衣的新型毒品危害性认识不足,通过海外代购等渠道走私入境进行贩卖。这些新型毒品一旦成瘾,可能对吸食者自身、家庭造成严重影响。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王敏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毒品犯罪借助网络平台,手段进一步隐蔽化、多样化,确实给侦查工作和审判时的证据固定带来了困难,加大了打击难度。建议海关方面加强邮件监管、防范,同时对二手货交易平台应当加强管理,努力从根源上断绝贩卖毒品的犯罪。“网络既有隐蔽性,也有公开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同样也受到监管。在网络上的语言和行为都会留痕,如果没有涉及刑事犯罪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嫌疑,公安机关有权对这些痕迹进行证据取证。所谓‘天网恢恢’在网络时代,更能体现‘疏而不漏’。”

  李志远在通报会上表示,下一步,厦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严打毒品犯罪,增强法律震慑力,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坚决依法重判;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形成主刑与附加刑双重打击合力;要强化部门协作,筑牢禁毒防线,针对入境犯罪多发现象,法院将继续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加强与有关执法机构协作,协助边检、海关等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犯罪分子常见犯罪手法,强化查验力度、手段和监管水平;推进跨区域合作,加强情报分享,提升跨国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针对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新犯罪手法,建议有关监管机构加大对网店的审查力度,加强对网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网上毒品交易等。

  在当天发布的毒品犯罪案例中,在校大学生何某贩卖管制精神药品的案件十分典型。案发时何某未满20周岁,却为满足自己无尽的物质欲望,低价购入国外所谓睡眠导入剂再高价贩卖,走上犯罪道路。法院审理后认定何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管制九个月,并处罚金。李志远表示,法院将加强院校合作,夯实禁毒群众基础。针对近年来在校学生参与毒品犯罪增多的新态势,法院将加强与高职院校的联系,组织干警“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法制宣讲,组织高职院校学生参加法院开展的司法公开活动,提高在校学生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等。全社会要加大普法的力度,家庭、学校在完成传播知识的同时,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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